丹东市振安区教育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制度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区属学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全区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
(四)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区内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的政策。
(五)负责统筹全区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指导全区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参与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拟订语言文字工作政策,编制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指导全区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区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落实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
(九)承担全区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
(十一)推进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高校参与地方创新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推进我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参与拟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行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
(十三)配合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管理全区教育方面的国际及港澳台交流与合作,配合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教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的管理,组织协调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四)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编制
振安区教育局编制8名。设局长1名,区政府助理督学1名,副局长3名。
其他事项
振安区教育局下设业务科、综合科、计财科、人事科及党务科5个内设机构
领导班子及分工
姓名:王庆生
职务:局长
办公室电话:2890101
工作分工: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
姓名:王翠全
职务:副局长
办公室电话:2890102
工作分工:纪检、信息技术、安全办、审批办、仪器站、科普、法制、生产教育办、纠风办等。
姓名:贺雪松、
职务:副局长
办公室电话:2890106
工作分工:基础教育、高中教育、素质教育、学前教育、教育督导、招生办、语言文字、党建、团委、妇联、关工委、政务公开、办公室等。
姓名:李 威
职务:副局长
办公室电话:2890102
工作分工:宣传工作、精神文明、财务、基建、体卫艺、信访等。
丹东市振安区教育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