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兴区农业农村局职能信息
工作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省、区政府规章,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指导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生产安全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的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
(六)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追溯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
(十一)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扶贫开发的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
(十三)负责农田整治项目。
(十四)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十五)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十六)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配合相关部门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渔业、畜牧业等行业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十七)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班子及分工:
李 唯: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做好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责任追究等组织工作。
赵连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局长(兼)
分管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曲晓丹: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专职副主任(兼)
分管水利、动监、办公室、党建、人事、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庞 泳: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兼)
分管农业、林业、人居环境、乡村振兴、财务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陶洪良:振兴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振兴区渔业渔民渔船发展服务中心、振兴区植物保护站)主任
负责伏季休渔、渔船管控、渔业生产、渔业项目、水产种苗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海上安全生产等渔业相关工作。
张 斌:振兴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振兴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主任
负责畜牧产业发展、动物防疫、兽医医政管理、畜禽屠宰监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丹东市振兴区农业农村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