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元宝区统计局职能信息
(一)丹东市元宝区统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丹东市元宝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建立完善新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制定统计政策、规划,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强统计系统诚信体系建设。
2.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制度,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配合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工业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文化产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新经济情况等统计调查和规模以下工业抽样、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规模以下企业创新、以全国为总体的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等“四下”企业抽样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6.管理全区各街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监督检查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全区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7.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人才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工作。
8.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各项大型普查、专项调查等统计调查的数据处理,负责统计经费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
(1)加强全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经济形势预测研判。组织开展经济热点专题研究,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建立健全“三新”统计监测制度。充分利用“三新”统计分类,进一步拓展“三新”统计范围,逐步完善“三新”统计制度、调查方法和“三新”增加值核算方法,加强元宝新经济发展的统计分析研究。
(3)加强对部门统计的协调和指导。为部门统计调查提供相关统计业务咨询和统计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维护、更新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积极推进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强化统计部门统筹协调分析。
机构设置
元宝区统计局内设机构:元宝区统计普查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全区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大型周期性普查和调查等事务性工作;
2.负责统计全区名录库的建设、更新和维护等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统计信息系统建设等事务性工作。
4.负责规模(限额)以下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企业创新等调查和服务性工作;
5.承担周期性普查工作筹备、普查区地图绘制、普查数据采集和普查业务、技术培训等工作;
6.为宏观经济预测、预警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7.承担区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丹东市元宝区统计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