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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我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起草自治县单行条例草案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本溪军分区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局党组书记:赵振宇。 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全面工作。主持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宝山同志:负责抚恤优待、烈士褒扬、军休服务管理、移交安置及就业创业工作。分管优抚股和移交安置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恒杰同志:负责信访、综治(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扫黑除恶)、行政执法、应急管理、人事劳资、公车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物资采购管理、机关后勤、“三落实”工作、市对县考核。分管综合办公室和权益保障股。
党组成员、雒方琦同志:负责组织、宣传、统战、营商、妇联、纪检监察、绩效考核,协助党组书记处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社情民意办理。分管党建办和创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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