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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提出相关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二)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五)负责推进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各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六)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对区直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导、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工作和监督指导代办机构建设。
(七)负责全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等工作,统筹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和8890服务平台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八)负责8890非紧急类服务平台和日常运行监管,指导区民心网工作。
(九)承担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