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区学校及幼儿园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队工作。负责区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三)负责全区各类教育的规划管理,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区属学校和辖区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人事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的政策。
(六)负责统筹全区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推进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七)执行语言文字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承担全区教育装备发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作,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九)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和教育精准扶贫政策。
(十)承担全区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国家和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政策,统筹组织实施全区各类高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
(十三)统筹管理全区教育方面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各校引进外教的管理。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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