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清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依法规范建筑市场(包括装饰装修),受理建筑安装项目报建。监督指导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工作,负责监督建筑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文明施工等工作。
(二)负责县城市政设施、园林设施、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县城供水和供暖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房地产管理、物业管理工作及燃气管理工作。
(三)负责建筑行业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四)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并监督其开发行为。
(五)负责城镇市容环境管理工作和市政设施、环卫设施和园林设施的执法监察工作。
(六)依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单行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市容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七)依据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违反城市规划的各类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和采取制止、拆除的强制措施。
(八)依据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改变、占用、破坏城市绿化设施、损坏、砍迁、迁移城市树木、花草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九)依据市政管理方面(不含供热、供水设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破坏、改变市政设施,影响市政设施使用功能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依据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沥青、油毡、皮革、垃圾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对恶臭气体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的流动商贩、无照商贩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二)依据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侵占人行道(马路沿石以上)及城区的商业网点内占道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十三)依据物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用途;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四)对违反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露天卡拉OK和未经批准的街头演艺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权。
(十五)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辖区内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委托房屋征收实施机构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面积进行调查登记,依法完成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十六)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人防建设规划,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
(十七)负责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拟订城市防空袭预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计划的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人民防空演习。
(十八)组织开展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制订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协调利用电信、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
(十九)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方案及设计的上报审准工作;人防工程建设、改造、拆除及人防警报设施迁移、报废审批工作。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审批、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二十)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制定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二十一)依法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资产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十二)依法对人民防空建设与管理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三)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组织开设人民防空指挥所,发放防空警报音响信号,消除空袭和灾害后果。
(二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12319,024-57500408
办公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振兴大厦A座815室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13:00-17:00
咨询电话:024-53078766
办公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日红街33号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清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办公室 职责: 负责党的建设、组织、宣传、纪检监察、工会、统战、共青团、妇女、老干部、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材料综合、劳动工资、文件收发、信息传递、档案管理、来信来访、群众投诉和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综合办理和答复;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及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