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具体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县依法治理和普法、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全县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监督和指导全县律师、公证和法律服务工作。
(四)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管理、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工作。
(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人员的业务培训。
(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咨询电话:024-53078766
办公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日红街33号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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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清原县司法局政治部职责: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管理各乡镇司法所领导干部。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