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拟订全区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上报备案和清理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区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落实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六)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区政府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对区政府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区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区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协助落实区政府干部学法制度。
(七)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八)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工作。落实法
治入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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