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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12-4927021 传真号码:0412-48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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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台安县繁荣北街51号 邮政编码:1141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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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信息

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参与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有关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贯彻实施上级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定额,组织贯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筑专业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五)指导全县建筑活动并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拟订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全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县房屋和市政工程相关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六)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监督检查及全县重点镇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工作。

(八)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十一)负责拟订城管执法的政策和制度措施,指导全县城管执法工作,开展城管执法行为监督,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建筑市场,发展建筑劳务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城市园林绿化、公用事业、建筑市场和施工、民政殡葬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以及工商行政、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方面的部分行政执法职能,在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行综合执法。

(十四)承办市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保障任务。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加强对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进一步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促进建筑业发展相关职责,推进棚户区住房改造、房地产“去库存”和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工作。

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简介

鞍山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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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高新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6〕81号)、《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鞍政发〔2017〕9号)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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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12-5533603 传真号码:5553319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8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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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30

台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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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12)48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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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台安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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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繁荣北街88号 邮政编码:1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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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台安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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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中午延时服务、节假日预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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