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鞍山市地处辽宁省中部,辽东半岛腹地,位于沈阳经济带和大连沿海经济带的中心枢纽,是沈大黄金经济带的核心区域。鞍山以钢铁闻名于世,素有中国“钢都”之称。
铁东区是鞍山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市党政机关,驻鞍军事机关,中央、省驻鞍总部所在地。辖和平、站前、园林、山南、解放、长甸、湖南、新兴、旧堡、大孤山10个街道办事处,94个社区居委会,13个行政村。全区总面积143.6平方千米(含千山风景区划归区域面积),常住人口51.1万人。先后荣获全国教育基地工作先进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全国文化先进区、全国科技先进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等殊荣,是辽宁省首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铁东区按照城市治理好、企业成长好,百姓日子好的“三好”发展思路,大力推进城市品质提档升级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深入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投资服务便利化改革,立足打造新的产业生态系统。
铁东区人文荟萃,英才辈出。单田芳、刘兰芳等曲艺大师家喻户晓,乒乓球世界冠军郭跃、马龙、李晓霞,羽毛球世界冠军于洋、杜靖,自由式滑雪空中技艺世界杯冠军徐梦桃,体操锦标赛世界冠军刘洋、奥运会女子重剑团体冠军孙玉洁等均出自铁东,是享誉世界的评书之乡和世界冠军的摇篮。
咨询电话:0412-5578818 传真号码:0412-5578815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1216号 ,邮政编码:11400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0412-5578876/5578878/5578879;建设工程项目综合受理窗口:5578850/5578851;公安窗口:5578868
办公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 园林大道1216号铁东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5:00(中午提供延时服务,节假日提供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0412-2206207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常青街16号甲,邮政编码:11400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12-2699865 传真号码:0412-2669228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荣誉街30号,邮政编码:114005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12-5500592 传真电话:0412-5500593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17号,邮政编码:11400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08:30-11:30 13: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12-2699055 传真号码:0412-2698025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3号 ,邮政编码:114005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12-2669203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3号 ,邮政编码:114005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第二十六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文艺表演团体需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 年7 月22 日国务院令第528 号,2016 年2 月6 日予以修改)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
鞍山市铁东区和平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新光街17号、团结街9栋公开电话:0412-8770011传真号码:0412-8770011电子邮箱:20574890@qq.com邮政编码:114000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3号公开电话:0412-2699600传真号码:0412-2669266电子邮箱:tdqzfb2699299@163.com
公共场所需办理卫生许可证的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 号)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 年3 月10 日卫生部令第80 号)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
《护士条例》(2008 年1 月31 日国务院令第517 号)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医师执业注册依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3 号,2017 年2 月28 日)第三条,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 月26 日主席令第五号,2009 年8 月27 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 年 10 月 25 日国务院令第 252 号,2004 年6 月27 日予以修改)第三条: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或者备案。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实施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鞍山市铁东区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铁东区政务大厅窗口咨询电话:0412-5578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