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职能信息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职责:
(一)负责全区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分析全区经济形势及发展趋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统筹推进全区飞地经济、县域经济发展等相关落实工作。
(二)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国民经济综合、经济运行调节、经济体制改革、交通运输发展、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行政审批、重点项目推进协调、经贸与外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沿海经济、地区经济、振兴老工业基地、工业经济、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高技术产业、能源、长输油气管道、数字经济、政务信息化推进、社会发展、服务业、粮食行业、物资储备、价格收费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区本级基建资金安排建议,审批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企业投资项目,协调推进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四)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装备制造业、国防科技工业、原材料工业及新材料产业、消费品产业、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做好相关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指导辖区内企业改革与发展;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定全区创新驱动发展及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科研机构改革发展。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调推进跨区域科技合作。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落实科技人才、引进国外智力等工作。
(七)落实全市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相关要求。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落实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发展规划,孵化培育壮大发展科技型企业。
(八)贯彻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组织申报科技奖励项目等工作。
(九)承担省级高新区相关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制度,核算地区生产总值(GDP),汇总全区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区情区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统计局的各专业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农业、工业、能源、投资、服务业、贸易、房地产、建筑业和财务劳资等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和企业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为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十四)加强对全区农业、工业、能源、投资、服务业、贸易、房地产、建筑业和财务劳资等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的审核和监管。加强对街道和企业的统计工作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管理全区统计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设。
(十五)落实市委军民融合办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协调督导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部门和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