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卫生健康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我区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特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全区药物使用等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区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负责区级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管理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规范、标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七)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八)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九)组织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实施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有关科研项目。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健康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健康教育和继续医学健康教育。
(十二)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的综合监督,完善和健全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十三)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四)负责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卫生、妇幼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及固定资产、设备的配备、安装、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医疗、卫生、预防、保健、老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组织开展妇幼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劳动卫生、职业安全健康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院、医疗机构建设及行政管理工作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区卫生科研和继续医学教育及培训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证、医生护士注册及卫生行风建设。负责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工作。负责地方病防治和重大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的伤病员救治与疾病控制工作。
(十八)指导红十字会组织建设,负责拟订组织建设相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规划、计划,推动理顺管理体制工作和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红十字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工作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
(十九)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卫生健康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