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承接大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大数据管理局、大数据中心)营商环境建设、大数据管理相关工作。
(二)拟定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绩效考评。
(三)负责全区企业、群众诉求的统筹、督办等工作。负责统筹、监督、检查诉求办理工作机制的运行,提出诉求办理工作的绩效考核意见。
(四)负责统筹“先予处置”工作;履行“先予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五)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负责推进全区“放管服”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效能监测工作;履行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六)负责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七)负责对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对党工委、管委会会议议定事项进行督办、落实、结果反馈工作;负责对党工委、管委会重点工作展开督查调研;负责对上级领导和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的批示、指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受理上级督查部门下达的专项督促检查任务,协助上级督查部门搞好各类督查;围绕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主动抓好督促检查。
(八)负责上级对高新区政府绩效考核工作的任务分解和汇总上报;负责对区直机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所辖街道和驻区机构开展政府绩效考核工作。
(九)负责全区大数据管理相关工作。
(十)负责全区网格化综合治理平台管理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营商环境建设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