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全县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四)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政策,统筹安排全县教育附加费、教育专项经费,负责管理所属单位固定资产和设备采购,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审计全县教育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五)负责统筹全县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制定地方教育教学基本文件,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县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民族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指导全县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县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等工作。
(八)长海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学室设在县教育局,承担全县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
(九)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
(十)负责推进我县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拟定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拟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
(十二)对县文化教育发展中心承担的有关教育、教学和考试工作实行业务归口管理。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长海县教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无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与中共长海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联系方式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江秀伟
联系电话:0411-39371505
县教育局局长:韩雪
联系电话:0411-39371501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瑾
联系电话:0411-39371503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教育督学室主任:于飞
联系电话:0411-39371517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刘旭
联系电话:0411-39371502
县教育局文书室联系电话及传真:0411-39371511
县教育局咨询及投诉电话:0411-39371512
邮寄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山D园2号,文书收。
邮政编码:116599
电子邮箱:chjwoffice@163.com
咨询电话:(0411)89889657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长海广场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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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411-39373999
办公地址:大连市长海县大长山岛镇长海东路55号惠民大厦前楼一至三层(县公安局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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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