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管理,依法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
(三)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办市场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的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发布地方标准化规范,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组织协调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监督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对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防范药品安全风险。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五)负责组织指导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检查和处罚,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六)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全县专利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全县专利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涉外应对、维权援助机制,建立并实施知识产权统计、考核制度。
(十七)对长海县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中心承担的有关食品检验、计量检定检测、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实行业务归口管理。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职能
长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长海县知识产权局、长海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
联系方式
局领导
局 长:陈海滨 办公室电话:0411-62493777
副局长:李永民 办公室电话:0411-62493018
副局长:董 军 办公室电话:0411-62493019
副局长:丛景国 办公室电话:0411-62493189
办公室:0411-62493939 传 真:0411-62493939
咨询电话:(0411)89889657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长海广场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411-39373999
办公地址:大连市长海县大长山岛镇长海东路55号惠民大厦前楼一至三层(县公安局东侧)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