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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大连市委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城规划和乡镇(街道)规划,衔接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
(二)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综合协调全市宏观经济政策,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
(三)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市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研究落实国家、省、市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四)负责汇总分析全市金融发展情况,参与制定金融发展对策、价格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省、大连市金融政策和全市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全市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改善我市金融发展环境、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省、大连市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配合国家、省、大连市金融监管部门,推动庄河金融业规范健康发展,引导全市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金融创新;促进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承担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开展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维护地方金融稳定;负责地方金融监管和金融风险处置工作;配合人民银行及国家、省、大连市金融管理部门和驻庄金融机构防范、化解、处置域内金融风险。
(五)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七)承担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建议。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我市基建资金安排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依据权限备案重大外资项目,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八)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全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参与拟订全市工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鼓励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技术设备示范应用项目认定和推广资金的组织管理。
(九)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城乡区城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振兴、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的规划和重大决策,负责全市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协调推进全市“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承担市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县城经济发展的相关工作;承担我市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市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和协调社会发展战略、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负责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煤炭、电力行业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牒制气,不包括城镇燃气)管道的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管理保护的重大问题。
(十二)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综合协调工作,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三)承担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融合办公室相关职责。
(十四)拟订全市粮食流通、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组织实施我市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我市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监督检查;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班子
姓名 |
职务 |
林涛 |
局长 |
刘传璞 |
副局长 |
吴静 |
副局长 |
于洪波 |
副局长(分管国防动员工作) |
梁巍 |
副局长(挂职) |
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 |
办公室 |
行政审批办公室 |
重点项目与固定资产投资办公室 |
能源交通办公室 |
东北振兴与园区工作办公室 |
规划与县域经济办公室 |
工业与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 |
金融工作办公室 |
农业与军民融合办公室 |
价格管理办公室 |
粮食与物资储备办公室 |
咨询电话:0411-89867519
办公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10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10月1日-5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