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文化、文物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统筹全区文化事业、文物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指导区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
四、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统筹协调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扶持新型文化和旅游业态发展,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负责旅游业和体育产业信息统计与发布工作。
六、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依法规范、监督管理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辖区文化市场经营项目和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的审批;承担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
七、负责全区群众性文化体育工作。指导协调街道、社区(村)文化体育网络建设。负责对区文化教育事业服务中心承担的图书服务、文化服务、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等及受委托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的行政执法进行业务指导。
八、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进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九、负责指导、协调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保护等工作。
十、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一、负责文化市场监督执法,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文化、旅游和体育交流活动。
十三、依法实施对广播电视频率、频道资源以及有线网络规划和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收录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业务监管。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大连市甘井子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411-86319217机构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1号210室机构职能:负责机关工作的协调和督办,拟订机关各项工作规章和制度;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政务、政务信息、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字综合、党群、信访、离退休干部、接待、安全、后勤等管理和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