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中共大连市甘井子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具体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区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负责区属学校党的建设和统战工作。负责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干部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三、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区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区属学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推进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
四、负责全区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专项拨款的政策,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筹安排全区教育附加费、教育专项经费,负责管理直属单位固定资产和设备采购,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指导全区普通高中教育(部分)、义务教育、社区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制定地方教育教学基本文件,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七、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美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劳动教育和学校安全等工作。参与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编制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区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和幼儿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统筹管理全区有关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
十一、负责统筹管理、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合作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甘井子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设在区教育局,承担全区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411-88159529机构地址:甘井子区东纬路90号机构职能:负责机关工作的协调和督办,拟订机关各项工作规章和制度;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政务、政务信息、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字综合、舆情应对、信访、老干部、接待、安全、后勤等管理和保障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