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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衔接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区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
(二)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规范性文件。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综合协调全区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
(三)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区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区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六)承担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安排区本级基建资金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协调推进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七)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协调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八)负责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拟订全区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振兴、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的规划,统筹协调全区地区经济协作工作;协调推进全区“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九)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参与拟定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人口等发展规划、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研究全区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落实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根据国家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管理,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承担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行业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方面的职责分工。(1)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2)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履行国家确定的区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职责,并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共同加强项目实施和监管。(3)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本级建设投资计划综合管理工作。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提出本行业发展建设需求,执行经区政府同意后下达的区本级基建投资计划,加强项目实施和监管。
2.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中介组织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研究提出中介组织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促进和规范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介组织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4.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工作的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协调PPP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PPP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并适时发布和组织推介,接受市政府PPP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等。区财政局负责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落实中央财政、省财政、市财政有关奖补政策,对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
大连市甘井子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11-86319418机构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1号机构职能:负责机关工作的协调和督办,拟订机关各项工作规章和制度;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字综合、党群、信访、离退休干部、接待、安全、后勤等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