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市政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以及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其他城市管理(统称城市管理,下同)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编制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市政、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设施年度维护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管理工作,拟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区城市除雪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五)负责对辖区房屋管理、城市规划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对辖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建筑市场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七)负责对辖区城市道路运输管理方面超限(超高、超长、超宽、超载)货物运输的违法违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八)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等有关责任,承担相关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九)对大连市中山区城区建设服务中心承担的市政、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管理等提供的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关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是我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主要指运营、维护)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计划,指导监督实施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相关标准、规程等管理办法,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相关审批、质量、安全等行业管理工作。区住房建设局为我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指新建、改建、扩建)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和发展规划,负责建立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库制度,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审批、质量、安全等行业管理工作。区城区建设服务中心承担全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运营和维护工作;作为建设主体,承担全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作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主体,经区政府授权,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履行协议的主体责任,承担特许经营服务质量的考核等工作。
咨询电话:0411-82745100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杏林街62号中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