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区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区属学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学籍管理和管理全区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三)负责全区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完善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政策,完善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体制。
(五)负责统筹全区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承担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开展教育评估检测。
(八)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与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主管全区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
(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区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
(十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等有关责任,承担相关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十二)对大连市中山区教师进修学校和大连市中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承担的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科研、教育实践、社区教育以及招生考试事务性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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