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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园区基本情况
高新区(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于2003年1月,是在国家级专利技术园区基础上建立的省级开发区;2010年2月,被纳入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支持发展区域,园区总规划面积20.79平方公里,建成区2.87平方公里。2021年9月,经省工信厅等5部委认定,高新区化工园区为省级化工园区,并新增规划面积4.42平方公里,总面积达到25.21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增至10.51平方公里。
截至目前,高新区累计注册企业573户,形成税收企业262户,有实体厂房或经营场所企业69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4户、限上商贸物流企业25户、高新技术企业18户,科技型中小企业35户,雏鹰企业10户,瞪羚企业3户。科技孵化器内入驻各类企业90户,涵盖新材料、互联网+、新媒体等多个领域。
二、区位交通情况
高新区位于葫芦岛市主城区西北角,京沈高速公路、国道102线、京哈铁路、秦沈快速客运专线四条国家级交通干道横贯东西,葫芦岛外环路、海韵路贯穿高新区。高新区距北京410公里,距沈阳240公里,动车3小时可到达北京,到达沈阳1小时29分,距离锦州机场1.5小时车程,距葫芦岛港18公里,东西毗邻锦州港和秦皇岛港,构成了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交通通达性好,区位条件优越。
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高新区各项基础设施完善,功能齐全。起步区已全部建成,实现了道路、供电、供水、排水、供暖、通讯、蒸汽及土地平整等 “七通一平”。目前,日供水能力2万吨的净水厂、日处理污水能力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66千伏的二次变电站和2台40吨锅炉稳定运行。自有22000的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和12000平方米的“创客空间”利用率100%。
四、产业发展情况
高新区抢抓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双重战略机遇,聚焦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落实全市“一通道六基地”建设目标,牢牢把握“高”和“新”的发展定位,立足环境禀赋和比较优势,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趋势,拓宽视野格局,优化整体功能布局,努力打造“创新发展集聚区”“结构调整示范区”和“科技成果转化地”,实现高新区规模、质量、效益的协同发展,把科技创新作为园区发展的“主动力”,把“项目为王”作为园区发展的“主战略”,把招商引资作为实现增长的“主抓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求真务实担当作为,力争在规模总量和发展质量两个维度实现新跨越。
高新区牢牢把握“高”和“新”发展方向,聚焦未来“两高两新”产业定位升级方向,科学锁定产业发展方向,深化产业链补链强链延链,精准招引优质企业和好项目落地,力争在高端产业、新技术产业实现突破。
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并监督执行专利技术园区具体管理制度。
(二)在市政府领导下,根据本市总体规划,编制并执行专利技术园区建设规划,制订专利技术产业发展计划。
(三)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办理专利技术园区规划区内土地批准征用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转让、出租、抵押。
(四)负责专利技术园区对外招商引资和国际、国内合作交流。
(五)负责进高新区企业、项目的审批及设立机构的资格审查。
(六)负责对进入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初审、申报和定期复查。
(七)负责高新区内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负责高新区内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统一办理高新区内基本建设工程所需要的各种手续及发放有关证件,逐步完善支撑服务体系。
(八)综合管理高新区的财政、税收、国有资产、劳动人事、土地、社会治安等工作。 管理高新区内的技术、生产资料、建设、商贸、人才、劳务、信息、文化等各种市场。
(九)依法对高新区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实行监督管理。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潘旺 电话:0429-2929733主要职责: 1、收集、整理、编辑高新区建设、发展各类资料; 2、负责高新区对外联络沟通工作; 3、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和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