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或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委和省政府领导、省直各部门、外省领导、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外县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县政务活动组织安排。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审核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请示、报告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上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和县本级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六)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牵头组织县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参与县委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
(七)负责组织或参与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八)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县政府有关重要文件,起草、审核、把关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等文稿。
(九)对国内外经济形势、有关省、市、县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十)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报告督查情况,指导协调和统筹规范政府系统督查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县政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的业务指标考核工作,承担县政府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县政府系统承办的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十三)负责全县政务信息搜集、整理、报送工作,指导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十四)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县政府系统政务舆情工作。
(十六)负责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式、金融政策及金融运行情况,推动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环境,承担与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负责拟定金融行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整顿和规范地方金融秩序工作,组织实施地方金融行业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十七)负责县政府办公楼区域内的后勤保障、服务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县政府办公室应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现督考合一,推动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县政府宣传工作,为推动县政府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政务公开,指导各单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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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室 负责县政府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审核、计划、组织工作;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业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各类电视电话会议等会议的通知及会务工作;县政府领导同志内事活动安排及外事活动协调服务工作;县政府公务接洽、政务活动总体协调工作;领导干部外出审核、报备工作;联系新闻单位对县政府会议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