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第一条 调兵山市司法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
第二条 中共调兵山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第三条 调兵山市司法局坚持贯彻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四)普法与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全市各镇(街)、各行业的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负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行政复议应诉职责。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各镇(街)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七)市政府法律顾问职责。对市政府重大决策提出意见,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市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市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
(八)社区矫正管理职责。负责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社区矫正监管信息平台管理,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职责。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市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
(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建设。规划、协调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1.局机关:综合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办公室、社区矫正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办公室。
2.派出机构:兀术街司法所、调兵山司法所、晓南司法所、晓明司法所、大明司法所。
3.直属事业单位:调兵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调兵山市公证处。
咨询电话:024-74998603【传真号码】024-72683369
办公地址: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28号市民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126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7:0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4-76986079、76964410
办公地址:调兵山市人民路7号调兵山市公共行政事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