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地方性交通运输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编制全县交通运输、公路建设及其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全县交通运输综合体系建设,统筹县内公路、水路行业发展,优化县内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承担全县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统筹协调城乡公路发展。负责工程质量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及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执法及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防治船舶污染。
(七)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职工技能、技术教育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督查、党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等工作;拟定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承担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公路科。组织编制全县城乡公路建设发展规划;承担全县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统筹协调城乡公路发展;负责全县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与维护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县公路基本情况综合统计工作;负责交通备战工作。
(三)运政科。拟定综合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负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的运营;组织编制道路客运市场、货运市场、综合枢纽、公交场站及配套设施的发展规划;承担全县道路监管责任,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和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业备案;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执法及管理工作;参与全县交通枢纽规划与管理;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运输管理及市场监管,承担水运、公路货物周转量指标任务;承担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拟定全县交通行业有关融资政策和会计工作制度并监督执法;承担专项资金的预算决算,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负责管理交通运价和收费项目;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系统财务、会计管理及财政、税收、信贷、引资等协调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加强财务检查和分析,对单位的收支管理、资产管理及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检查和监督;负责工资、奖金的发放和各项经费支出的出纳、复核、记账、对账工作;负责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和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24-87103626
办公地址:沈阳市法库县吉祥街道兴法东路22-2号(法库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