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要求,参与拟订全县商贸发展规划,拟订和执行有关实施细则、管理办法。
(二)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商贸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和现代流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促进商贸流通业现代化建设。
(三)拟订全县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进日用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转型升级。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规范零售商促销、零售商与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组织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成品油流通、旧货流通、二手车、报废汽车、再生资源回收等实行行业管理。
(六)负责研究拟订全县会展经济发展目标、方向及促进会展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拟定会展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大型会展活动的服务工作,推进会展业对外开放。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县年度会展专项资金计划并实施监督和管理。
(七)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负责全县实际利用外资的调度、统计及分析工作,定期向县政府报送实际利用外资的动态。拟订全县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协调全县外商投资工作。
(八)负责组织推进区域经济合作交流,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对外招商的计划、组织、协调和跟踪服务工作,组织重大招商项目的对外谈判,指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全县对外开放协调工作。
(九)负责研究拟订全县对内开放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开展国内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县引进内资计划制定工作。
(十)拟订和执行全县外贸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县进出口贸易的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调控建议。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对外技术贸易的方针,政策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管理全县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工作,实施国际技术出口管制政策,负责全县服务外包与科技兴贸政策的拟订及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十二)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外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及省、市有关要求,负责全县境外投资管理工作。
(十三)拟订全县有关外商投资及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政策和规定,监督、检查和指导县直有关部门改善投资环境工作,受理外商投诉。
(十四)参与对外经济贸易调控政策的研究并提出有关建议,负责全县外经贸工作的信息发布及有关统计工作,负责外经贸的标准化、信息化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外经贸行业专业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协调和处理我县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事务;负责办理全县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工作事宜;负责为全县因公出国和赴港澳人员颁发护照、通行证、申办签证以及因公出国人员回国后护照收取等相关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县商务局负责在县发展和改革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县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指导目录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局拟订并联合发布。
2.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会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工作。
(二)外事与外经贸科。负责协调、管理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事务,负责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工作事宜。负责对外经贸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外商投资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外经贸扶持资金项目的初审、对外劳务资格核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等审批工作。
(三)项目管理科。负责国内外投资促进统筹管理工作,负责招商情况的综合分析和招商政策拟定工作,负责招商引资考核工作,负责项目库建设工作,负责引进内资计划制定工作。
(四)商贸流通科。负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商贸流通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推进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会展活动的促进工作,负责推进商贸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和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工作。组织落实促进流通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承担成品油流通、汽车品牌销售、二手车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管理工作。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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