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协助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二)根据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严格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三)根据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不断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一个,综合科,负责医保基金监管、药品集采、医药服务等业务工作,以及机关文电、信息、文字综合、档案、人事、财务管理等日常运转。
咨询电话:024-8710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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