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沈阳市关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县域卫生健康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报告。
(四)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规范标准执行情况的监测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拟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新民市药品增补目录,提出全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
(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七)负责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落实情况,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订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建立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九)组织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
(十二)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三)负责本级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十四)承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五)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十六)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承担本部门及所属基层单位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十九)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采样监测工作;卫生健康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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