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以核发“一书三证”为核心的城乡规划管理类,以土地使用权处置为核心的土地管理类、以林业及野生动植物保护为核心的草原管理类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工作。并对其相关工作做指导、协调工作。
(二)负责权属界线纠纷调处、负责土地出让、划拨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负责征转用地审批中的地类认定。
(三)负责征(占)地组卷、报卷工作、负责国家、省单选、组卷报卷,呈报工作。
(四)负责对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三级责任状签订)、负责全市耕地质量等别监测工作、负责组织单独选址、临时用地等项目的土地复垦验收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管理及采伐限额管理;负责辖区内征占用林地的报批;负责辖区内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负责辖区内公益林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职责,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职责,湿地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职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负责造林绿化工作、森林经营工作、荒漠化防治工作、林业改革工作。
咨询电话:024-27858886,8750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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