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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辽中区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统计部门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强统计系统诚信体系建设。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三)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组织核算全区生产总值。
(四)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新经济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环境保护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和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监督管理全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协助管理全区各镇 (街道)及相关部门统计人员任免工作,加强统计人才工作和统计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七)负责全区宏观经济统计数据库系统建设和管理,指导完成全区统计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及信息安全,及大数据在全区统计工作中的运用。负责统计经费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本部门人才队伍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辽中区统计局设综合办公室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协调、督查督办、政府采购、后勤保障、建议提案办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协助管理各镇 (街道)及相关部门统计人员任免工作。
(二)综合统计科
1.依法审批或备案全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监督检查全区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对国家、省、市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统一核定、管理和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2.负责落实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和服务业增加值。组织全区投入产出调查工作。
3.组织实施全区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农业生产条件统计调查,承担区域社会经济情况调查和各镇 (街道)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工作,协调区域经济统计工作,对农村社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
4.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生产运行、经济效益、企业经菅状况等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区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工资、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新经济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6.织织实施全区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及 1%人口抽样调查、企业用工等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7.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统计调查和名录库管理工作,负责开展企业联网直报工作。负责全区统计宏观经济数据库的管理工作及统计数据信息化建设。
8.负责全区统计执法工作。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办理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咨询电话:024-27884422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沈阳辽中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4)12345,024-87899966
办公地址: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滨水路26号 , 邮政编码:1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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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