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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辽中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本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教育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所属单位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优化学校布局,合理划分学区,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组织区域性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及民族教育工作;牵头相关部门开展社区教育、终身教育等工作。
(五)负责本系统干部、教师的轮岗交流,统筹规划和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人事、工资福利、机构编制等工作。
(六)负责驻区园所、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负责驻区民办学校的管理。
(七)监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基本建设及维修计划组织实施等工作。
(八)负责管理本系统教育经费,参与拟定年度教育事业经费(含专项经费)和教育费附加预算,并按规定程序实施。
(九)负责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安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综合治理工作。
(十)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职业教育学校及幼儿园的招生及学籍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全区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辽中区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督导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和党群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教育对外宣传;负责教育系统行政督查;负责对全区教育系统各中小学校的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法治宣传、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外事等工作。负责党委的综合协调、工作督查、信息调研、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筹备与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内邪教问题的防范和处理;负责中小学领导干部考核与管理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区教育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的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承接区委、区政府有关教育的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团队及统战等工作。
代区政府对镇(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及教育机构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与指导。
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
(二)人事计财科。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人员调转、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违纪处理和教师先进表彰;核岗定编,管理劳动工资;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及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师范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教师招聘;负责全区教育同国际和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教育系统出国(境)人员教育及外事工作队伍建设等工作。
负责编制和实施全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参与学校设立、撤并的审批和布局调整;参与管理国家、省、市、区下拨的教育经费,负责下拨全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教育系统镇(街道)内学校、单位的教育事业费;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公办教育收费管理;编制区教育局机关经费预算决算;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和管理;组织管理全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及部门集中采购事宜;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负责全区中小学的统计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的各种数字报表;负责机关内部资金核算及各种支出的业务审核(包括工资发放);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财务收支、相关经济活动、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固定资产管理、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负责对外财务检查与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参与监督全区教育援助、教育贷款的落实;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学设备、教学仪器的订购、下拨、检查、评估、日常管理与账目管理;负责学校各种实验室、图书馆配备与管理。
(三)教育一科。负责全区普通中小学教学管理工作;负责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有关教学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及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普通中小学教学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教学改革、课程改革工作;负责教学用书的征订、管理、发放与核算等工作;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抓好控辍保学工作;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管理;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撤销的审批;指导普通中小学的职业技术教育、环境教育、科技教育和人防教育等专项教育;指导学校文化建设;指导民族教育工作;统筹管理特殊教育;负责全区民办学校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参与拟定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普通中小学学校布局调整;负责外籍和港澳台人员子女在辽中就学等工作。
负责全区学前教育管理工作;拟定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学前教育的发展政策、基本教学文件及教育教学评估标准;指导学前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德育工作;参与学前教育幼儿园布局调整及标准化建设;负责学前教育机构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审批;负责指导幼儿园安全教育,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幼儿园安全稳定等工作。
负责全区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拟定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负责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镇(街道)、村(社区)的成人教育学校办学;负责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审批、指导、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四)教育二科。负责全区普通中小学德育工作;拟定德育工作的政策措施评估标准;负责德育队伍建设;协调有关部门,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相互配合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建设;指导全区普通中小学开展分层次的德育教育,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高尚的道德品质;管理和指导全区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等工作。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安全教育、综合治理和信访稳定工作;拟定全区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和综合治理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调研、总结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和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全区教育系统安全教育、综合治理工作应急处理预案;负责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宣传、演练活动;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安全教育落实情况;检查校车乘车学生安全教育、实名制、日签单的落实情况;调查全区教育系统安全事故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学校责任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制定全区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应急处理预案;指导全区教育系统落实信访稳定工作“五位一体”包保制度;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信访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等工作。
负责全区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拟定全区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开展全区学校开展运动训练、运动竞赛;负责全区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审核并参与学生升学体育考试;指导全区教育系统艺术团队建设及展演活动;统筹管理全区中小学卫生保健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参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爱国卫生工作;协调学生校方责任险工作。
辽中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辽中区地区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统一管理,负责全国普通高考、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考试工作。
辽中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二)负责教育系统各单位基建项目的总体规划、布局调整及基建项目的组织实施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负责全区青少年和儿童校外教育研究、校外培训、智力开发等工作;负责开展心理健康辅导站工作及各学校的心理健康工作。
(四)负责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和学校卫生技术工作人员培训;负责中招学生体检工作。
(五)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负责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七)负责校车管理及补贴发放的服务保障工作。
(八)负责社区教育指导及培训工作。
(九)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十一)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辽中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
(一)学生困难资助科
负责学前困难儿童资助、义务教育“一补”、高中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当年考学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中职免学费和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对建档立卡户内学生的精准扶贫工作。
(二)学校后勤服务科
负责教育系统内各单位基建项目的总体规划、布局调整及基建项目的组织实施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各项目单位及时对完工的项目进行验收和工程结算审计等工作的服务保障;负责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财务管理、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信访稳定、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三)校车运行服务科
负责建立校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监控校车运行和学生乘车安全;负责校车管理及补贴发放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四)沈阳市辽中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负责学生常见病防治、学校传染病防控、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和卫生技术工作人员培训;负责学生体质调研与监测;负责中招学生体检工作,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工作。
(五)沈阳市辽中区少年宫
负责全区青少年儿童校外教育研究、校外培训、智力开发;综合协调各有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广大青少年的校外教育、社区教育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开展心理健康辅导站工作及各学校的心理健康工作,组织开展对心理教师的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沈阳市辽中区社区教育学院
负责各镇(街道)、社区(村)社区教育研究工作;负责对社区教育工作者开展培训;负责开展教学、科研、培训及学科建设等工作。
咨询电话:024-27884422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沈阳辽中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4)12345,024-87899966
办公地址: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滨水路26号 , 邮政编码:1102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