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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北新区审计局主要职责
1.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内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负责制定本区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参与起草本区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政府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4.加强审计机关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和监督区直有关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
5.完成审计署、省厅、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及区委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财政综合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政府投资审计科
咨询电话:024-88043200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主楼 邮政编码:110164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冬季)
咨询电话:024-88042451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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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