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沈阳市于洪区统计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强统计系统诚信体系建设。
(二)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指导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统一组织全区各街道和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 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新经济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监督检查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七)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数据库系统,制定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统计信息系统运行规则及管理制度,负责全区统计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及信息安全,指导大数据在全区统计工作中的运用。负责统计经费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八)协助市局做好统计从业资格、专业资格和统计继续教育的报名、培训、考试;加强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统计干部(人员)业务培训。
(九)承担本部门人才队伍建设和党组织、群团建设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人事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文字材料等综合工作。
负责受理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归档管理统计违法案件。
负责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研究全区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组织编辑和提供经济社会综合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整理和提供全区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等统计数据并开展分析研究。
组织实施全区经济普查等大型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管理全区普查数据库,参与相关普查协调工作。
(二)经济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区农林牧渔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服务业、贸易业、劳资、科技、能源等生产、财务、经营状况统计调查,负责名录库管理工作和“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确认,收集、整理专业统计数据,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咨询电话:024-25316841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甲号 于洪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