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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市铁西区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党工委)是区委派出机关,沈阳市铁西区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派出机关,均为正处级。依据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党委、政府授权,代表区委、区政府对辖区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应急管理和经济发展等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
部门主要职能
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党工委全面领导本街道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团结并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街道各项任务。
(二)讨论决定本街道加强党的建设、“两邻”基层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城市更新、提升民生福祉、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公共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严密党的组织体系,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街道纪工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从政环境。
(四)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六)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做好基层宗教、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领域工作。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工作,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有关事项。落实党管人才政策,抓好优秀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服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八)领导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人民武装部等组织,支持和保证街道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九)深入践行“两邻”理念,围绕打造全国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的总目标,全面实施党建聚邻、服务暖邻、科技安邻、社会助邻、和谐睦邻、文化亲邻工程,统筹协调本街道各领域党建工作,整合调动各类党建资源,扩大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广泛应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小邻和睦、大邻和谐”,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城市基层治理效能。
(十)常态长效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统筹做好辖区实地点位提升、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及氛围营造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参与率、满意度。推进民生品牌打造、常态化小区疫情防控、“红色物业“创建、垃圾分类、“四零“建设等工作。
(十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的依法治理。
(十二)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在党工委领导下,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定,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政府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负责辖区群众性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做好为老服务、社会保障与救助、拥军优属、人口管理、就业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残疾人服务等工作,推进打造舒心就业、幸福教育、健康沈阳、品质养老、平安沈阳等民生品牌。
(二)指导、支持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三)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及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禁毒宣传、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等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城市基础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管服务工作。
(五)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做好辖区内爱国卫生、市容市貌、环境整治、防汛防火、安全生产、应急抢险、物业管理和住宅区治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行业行政执法、防疫监测、职业卫生、市场监管等工作,发挥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作用。
(六)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依法依规做好辖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按权限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七)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街道经济协调、服务工作,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事业,方便群众办事创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组织实施辖区统计工作,监测区域经济运行、服务重大项目、为企业提供帮扶,促进区域经济良性发展。
(八)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农业管理、农机、畜牧、水产、科技科普、林业、水利、土地管理、农经管理等工作。
(九)依法开展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兵役管理等工作,落实“双拥”工作,做好基层民兵工作。
(十)依法或根据授权统筹协调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职能。
内设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区域党建工作,承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工作;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及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党内统计等工作;落实人才政策,做好人才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文化宣传,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关心下一代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办理民兵、预备役、兵役登记,做好征兵、民兵训练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工作;承担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承担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街道人大工委各项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和提案办理等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负责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贯彻落实党政会议决议、决定;负责依法行政、政务信息公开、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会议组织及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财政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编制街道年度财务预决算和执行财务预算,执行各项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日常运转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企业离退休职工社会管理工作推进落实“一网通办”;落实高校毕业生服务和劳动关系、失业人员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等领域政策,配合做好劳动关系管理、劳动纠纷调解;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相关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等卫生健康工作。
(四)社区(村)建设指导办公室。推进“零疫情”社区(村)建设;负责指导社区(村)践行“两邻”理念,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社区(村)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居(村)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自治工作,培育社会组织并承担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地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社区(村)网格日常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和退役军人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特殊群体服务工作;负责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养老服务等民政工作;负责红十字会等工作。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沈阳品牌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四零”建设,推进“零上访、零案件”建设;负责网格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维护国家安全工作,防范和处理邪教,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排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负责信访稳定工作,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及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等工作。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修订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相关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职责;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承担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护林防火、防灾减灾救灾、食品安全管理、燃气安全、秸秆焚烧等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承担防汛抗旱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工作,其他相关科室配合实施;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隐患排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负责协助上级政府及有管部门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排查环境违法信息和环境事故隐患,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环境信访舆情,制止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做好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水源保护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环保社会宣传活动;协助做好人民防空工作。
(七)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承担城市精细化管理、规划建设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组织协调做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市貌、除雪清运、爱国卫生、垃圾分类等工作;负责街道、社区(村)建设管理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管护工作,配合做好市政工程、规划管理、房产监管服务及房屋征收等工作;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旧)房改造、住宅区整治等小区治理工作,承接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执法工作,承担日常巡察、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通报等工作,协助行政执法机构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等相关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勤管理、绩效考评等工作。
(八)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区域内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承担辖区统计调查和普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做好辖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为重点项目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承担扶持企业发展的协调、对接以及对口合作相关工作;负责对接招商信息、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方面工作;配合做好电力、科技创新发展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及稳固、扩大税源等工作。负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人居环境建设等工作;负责深化农村改革、农业生产和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改造工作;负责水利、林业等相关工作,加强生态建设、病虫害防治等工作;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农业综合技术培训工作和科技队伍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工作。
(九)街道设立纪工委,是区纪委的派出机构,受区纪委和街道党工委双重领导,负责本街道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照《关于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干部配备有关事项的通知》(沈纪发〔2018〕10号)要求,街道设立监察办公室,为区监察委员会派出机构,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根据区监察委员会授权,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重点是日常监督。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干部任免、管理监督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