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协调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辖区内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协调机制。
2.负责党组织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做好社会稳定。创新党员管理教育方法,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支持和保证群团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依法参与城区建设和管理,协助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城市防灾等工作。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普法、人民调解、治安防范和武装工作,违法青少年帮教、转化,做好外来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6.负责对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经济法规和经济政策,提供政策性的咨询和诠释等服务,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统计报表并进行分析。
7.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教育活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落实人口计划指标,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8.做好拥军优属和社会救济等基层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9.指导社区工作,做好社区服务,扶持社会团体,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二)内设机构名称及主要职能
1.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区域党建工作,承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工作;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及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党内统计等工作;落实人才政策,做好人才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文化宣传,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关心下一代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办理民兵、预备役、兵役登记,做好征兵、民兵训练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工作;承担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承担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和提案办理等工作。
2、综合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负责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贯彻落实党政会议决议、决定;负责依法行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会议组织及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财政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编制街道年度财务预决算和执行财务预算,执行各项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日常运转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承担推进简政放权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有关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完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行“一站式服务”;支持和保障社区开展公共服务、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等工作;推进舒心就业品牌创建;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企业离退休职工社会管理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服务和劳动关系、失业人员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等领域政策,配合做好劳动关系管理、劳动纠纷调解;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相关工作。
4.社区建设指导办公室:推进社区建设和打造品质养老、幸福教育、健康沈阳等民生品牌。负责指导社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社区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自治工作,培育社会组织并承担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地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社区网格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负责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和退役军人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医疗卫生和公共服务卫生、疫情防控等卫生健康工作;负责红十字会等工作。
5.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沈阳品牌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排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负责信访稳定工作,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及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等工作。
6.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修订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相关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职责;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承担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护林防火、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协助做好燃气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承担防汛抗旱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做好人民防空工作。
7.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承担城市精细化管理、规划建设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组织协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市貌、除雪清运、爱国卫生、垃圾分类等工作;负责街道、社区建设管理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管护工作,配合做好市政工程、规划管理、房产监管服务及房屋征收等工作;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旧)房改造等小区治理工作,承接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执法工作,承担日常巡察、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通报等工作,协助行政执法机构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等相关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勤管理、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隐患排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负责协助上级政府及有管部门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排查环境违法信息和环境事故隐患,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环境信访舆情,制止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做好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水源保护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环保社会宣传活动。
8、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区域内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承担辖区统计调查和普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做好辖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为重点项目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承担扶持企业发展的协调、对接以及对口合作相关工作;负责对接招商信息、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方面工作;配合做好电力、科技创新发展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