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的决定和命令。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组织和街道机关支部的建设,统战工作。
2、依法参与城区建设和管理,协助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城市防灾等工作。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外来人口管理、青少年教育、武装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4、负责对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经济法规和经济政策,提供政策性的咨询和诠释等服务,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统计报表并进行分析。
5、落实人口计划指标,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6、做好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7、做好拥军优属和社会救济等基层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8、协助做好侨台事物、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9、指导社区工作,扶持社会团体,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名称及主要职能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及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党内统计等工作;做好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办理民兵、预备役、兵役登记,做好征兵、民兵训练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和提案办理等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办事处日常事务,贯彻落实党政会议决议、决定;负责依法行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会议组织及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编制街道年度财务预决算和执行财务预算,执行各项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日常运转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企业离退休职工社会管理工作,推进落实“一网通办”;落实高校毕业生服务和劳动关系、失业人员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等领域政策,配合做好劳动关系管理、劳动纠纷调解;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等卫生健康工作。
四、社区建设指导办公室:推进“零疫情”社区建设;负责指导社区践行“两邻”理念,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社区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自治工作,培育社会组织并承担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地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社区网格日常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和退役军人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特殊群体服务工作;负责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养老服务等民政工作;负责红十字会等工作。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网格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排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负责信访稳定工作,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沈阳品牌建设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及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等工作。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修订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相关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职责;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承担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护林防火、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协助做好燃气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承担防汛抗旱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七、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组织协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市貌、除雪清运、爱国卫生、垃圾分类等工作;负责街道、社区建设管理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管护工作,配合做好市政工程、规划管理、房产监管服务及房屋征收等工作;承担城市精细化管理、规划建设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旧)房改造等小区治理工作,承接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执法工作,承担日常巡察、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通报等工作,协助行政执法机构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等相关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勤管理、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隐患排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负责协助上级政府及有管部门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排查环境违法信息和环境事故隐患,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环境信访舆情,制止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做好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水源保护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环保社会宣传活动。
八、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区域内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承担辖区统计调查和普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做好辖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为重点项目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承担扶持企业发展的协调、对接以及对口合作相关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