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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商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沈阳市沈河区商务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商务和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的有关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 究对外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组织贯彻实施省、市商贸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负责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商贸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拟订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拟订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店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五)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贯彻落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组织配合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六)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七)拟订和执行全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推进全区对外贸易发展体系建设,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全区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
(八)执行国家、省、市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口、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区域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参加各类展会等区域经济合作活动,利用展会开展招商,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和经济技术交流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沈阳市沈河区商务局要加强外贸出口工作;要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和党组织建设工作。
沈阳市沈河区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财务、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字综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流通业发展科。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促进流通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参与拟订全区流通业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拍卖、商业特许经营、直销等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流通企业改革,统筹指导流通业行业协会工作;组织拟订生产资料流通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汇总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和动态运行情况,提出对策建议,配合做好相关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推进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实施商贸流通领域信用建设,组织配合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配合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和再生资源行业管理工作。
(三)消费促进科。贯彻执行促进流通领域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推进商贸流通领域中小企业产业基地发展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统筹管理与组织实施,开展商贸流通市场运行状况综合分析和监测工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商品供求状况的综合分析、预测预警,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承担餐饮业、住宿业等民生服务行业管理,推进社区商业发展,指导并挟持老字号企业发展。
(四)市场建设科。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商贸物流和会展业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汇总分析商贸物流和会展业发展趋势和运行状况,提出政策建议,推进商贸物流和会展业加快发展;组织拟订全区商品市场、商业网点建设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商品市场、商业网点和市场体系建设;参与制定促进全 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全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五)外经贸服务科。负责拟订全 区外经贸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全区外贸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对全区外贸进出口企业进行综合服务、管理及备案,统计和分析外贸出口创汇指标;组织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参加国内外出口商品交易会及产品展示会;负责全区进出口贸易的结构调整和统计工作;拟订和执行全区外贸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负责组织落实国家、省进出口相关政策;分析、研究全区外贸出口运行情况,负责全区外贸出口的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全区外贸出口企业扶持办法的制订;组织域内企业参加在国外举办的各种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交易会、展销会活动;负责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外贸发展基金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全区服务外包工作,配合市局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负责全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审批备案工作,协调处理涉外劳务纠纷;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备案及投诉会签工作。
(六)外事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协调和处理我区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事务;负责办理我区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工作事宜;负责为我区因公出国和赴港澳人员颁发护照、通行证、申办签证以及因公出国人员回国后护照收取工作,并及时送市外事办保存;承担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统筹协调。
对外窗口及服务流程:
受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
姓名:郑分野
职务:科 长
对外窗口地址: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
对外窗口电话:84123907
工作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受理——审核材料——文件批复——申请人领取审批文件并颁发办学许可证。
咨询电话:024-22722005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35号国贸大厦 邮政编码:110014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9:00-17:30(周一至周五,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4-24847704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25号 邮政编码:11001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9:00—11:30 13: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