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有关要求,拟订全市体育工作有关政策,起草全市地方性体育法规和政府规章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研究编制全市体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全市体育体制改革工作。
(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拟订健身气功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全市竞技体育的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体育优秀运动队的设置、梯队建设、重点布局工作;组织全市练合性体育竞赛工作,完成国家、省、市交办的国际、国内体育赛事任务;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全市青少年体育训练和参赛工作;促进青少年体育文化交流。
(六)拟订全市体育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全市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
(七)拟订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发展体育市场,依法管理体育市场。
(八)负责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体育合作交流工作。
(九)负责体育系统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体育系统承建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工程以及主办或承办的大型体育赛事和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承担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十一)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运转、政务信息、大数据、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议定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体育宣传和发布重大体育新闻,负责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局绩效考评工作。行政编制5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1名。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负责起草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调查研究体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方案,拟订全市体育工作有关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指导、组织全市体育系统的法制教育。负责机关行政复议、法律诉讼等工作。负责局行政职权管理工作。负责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局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局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局改革创新、理论研究等工作。行政编制4名,处长职数1名。
(三)群众体育处。负责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并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和推动各行业、各类人群全民健身活动的发展。负责举办各类国际、国内群众性体育赛事。推进多元化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技能。行政编制5名,处长职数1名、副处长职数1名。
(四)竞技体育处。负责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提出全市优秀运动队伍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掌据国内外竞技体育发展趋势,拟订相应对策。拟订全市体育竞赛制度和竞赛计划,负责各项目运动员和裁判员等级的管理工作,研究指导全市重点体育项目布局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大型体育赛会的组织、参赛工作。指导各类体育运动学校、各项目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竞技体育比赛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管理。负责全市教练员的培训工作。行政编制5名,处长职数1名、副处长职数1名。
(五)体育产业处。负责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全市体育产业开发和体育市场培育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依法监管体育市场和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工作。行政编制5名处长职数1名、副处长职数1名。
(六)安全生产管理处(青少年体育处)。负责对局系统直属单位内公共体育场馆、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直属单位内承建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区、县(市)体育主管部门监督高危险体育行业运动项目、体育运动船艇等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主办或承办的大型体育赛事和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系统内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负责指导区、县(市)体育主管部门做好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及边界接壤区域航空模型等升空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及政策,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研究青少年体育训练项目设置、重点布局,指导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重点项目布局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户外活动基地建设和管理,指导学生体育工作,培养和输送优秀竞技体育人才。负责开展青少年体育相关工作研究和培训。负责局机关外事服务工作。行政编制5名,处长职数1名、副处长职数1名。
(七)财务管理处。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并监督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行政编制4名,处长职数1名。
(八)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局事业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协调开展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局定点扶贫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风建设工作。负责局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干部任免、干部培训、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表奖奖励、人事调配、人事考核、人事档案管理、出国(境)政审与审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纪律管理、养老保险、公费医疗、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与人事处合署办公。行政编制5名,主任(处长)职数1名、副主任(副处长)职数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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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体育局办公室叶新:负责处内全面工作办公电话:024-23229873工作职能: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运转、政务信息、大数据、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议定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体育宣传和发布重大体育新闻,负责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局绩效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