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沈阳市大数据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大数据工作的方针和决策部署及省委有关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大数据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归口管理全市数据资源、负责数据资源的挖掘、归集、管理、共享、开放,负责全市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建设。统筹数字政府建设,负责政府数字化转型,负责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负责政务大数据发展规划、政策建议、标准规范、安全保障、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责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协调推进、督促落实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工作等。承担市智慧沈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推进行权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市数字经济建设发展领导小组有关职责分工。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综合与法规处、智慧城市建设处、数据资源管理处、数据应用推广处5个处室。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协调、督查督办、政府采购、经费管理、建议提案办理、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党群工作。
二、综合与法规处。负责拟订大数据、信息产业、智慧城市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局年度调研课题的总体安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文字综合、新闻宣传等工作,参与综合性调研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大数据、信息产业、智慧城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相关标准规范体系。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执法监督、法制宣传工作。负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法律、政策的宣传、培训和咨询。负责局信用征信工作。负责局信用征信工作。负责本部门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审批工作。
三、智慧城市建设处。负责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智慧城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电子政务发展职责,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和管理全市电子政务工程建设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市智慧沈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数据资源管理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政策、规章,组织拟订全市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有关政策和规划草案。负责全市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登记、备案和统计工作。
五、数据应用推广处。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创新应用与相关行业融合发展。推动大数据产业链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及数据增值服务应用。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咨询电话:024-25701111,024-25702222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原市政府大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24-12345, (024)22727864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 , 邮政编码:11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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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9: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