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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执法保障。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负责农机行业,农(兽)药经营使用,饲料生产、收购、加工、经营、贮存,畜禽养殖、屠宰、加工,以及农村沼气建设与使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五)承担扶贫开发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扶贫开发的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组织实施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 农村贫困人口扶持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指导跨地区重点扶贫项目。组织开展扶贫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协调县级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省市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八)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十九)安全职责。
1.负责指导监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的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工作。
2.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农药监督管理,指导农药使用环节和农村沼气建设与使用的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与扑灭工作,负责全县兽医实验室生物的安全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4.负责畜禽屠宰、饲料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机构设置:
协调下属事业单位有: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19-2122833 ,传真:0419-2250277
办公地址:辽阳市文圣区北翰林路38号, 邮政编码:111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19)12345,0419-7777129(办公室)
办公地址:辽阳县首山镇人民街88号。 邮政编码:1112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19-7174066
办公地址: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 首山镇兴隆大街14-1便民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