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站

全部服务分类

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95商服网移动站“
辽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辽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419-7777212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辽阳县首山镇人民街88号 邮政编码:1112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nglish website:数据未录入

温馨提示

---如果你发现该内容不正确或者不全面,你可以动手改正它, 点击【我要纠错】补充要修改的内容。如果发现95商服网没有收录你关心的内容,你可以发布新内容,通过审核后即可推送给大家。

 

---------------------------------------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辽阳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信息

辽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辽阳县科学技术局、辽阳县外国专家局、辽阳县金融发展局、辽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辽阳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金融、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金融、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地方规划,衔接需要安排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县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

(二)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政策、措施,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监督协调等相关工作。

(三)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综合协调全县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

(四)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县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五)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发展对策、土地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七)承担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负责筛选政府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框架计划、编制下达政府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建立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及措施,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解决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全县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九)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及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老工业基地振兴、“五大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县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协调推进全县“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十)研究分析国际和国内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相关工作,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十一)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负责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不包括城镇燃气)管道的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十三)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县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四)研究全县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六)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七)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培育壮大发展科技型企业,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八)牵头建立统一的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十九)拟订全县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重大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县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二十)编制县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二十一)牵头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二十二)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县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三)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全县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

(二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负责联系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协调管理相关自然基金计划项目。承担县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十五)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金融政策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拟订我县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改善我县金融发展环境、促进全县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十六)推动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吸引聚集金融资源,贯彻落实国家金融发展战略和金融改革创新政策,加快我县金融集聚区建设,推进我县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引进,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县的资金投入,扩大企业融资,支持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

(二十七)承担与国家、省、市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推动我县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协调指导全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及深化改革工作。拟订我县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十八)拟订我县开拓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相关政策、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对金融权益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二十九)组织实施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行业发展政策和监管措施。组织实施我县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发展政策措施,统筹组织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治工作,承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监管。

(三十)负责整顿和规范地方金融秩序工作,配合协助相关金融管理部门防范、化解、处置各类区域性金融风险,组织实施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和县委、县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

(三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粮食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组织实施我县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我县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监测我县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三十二)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拟订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项目。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三十三)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执行。

(三十四)职能转变。

1.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

2.完善和加强宏观调控,强化全县发展战略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1)加强发展规划制定、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全局性事项统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等职能,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县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强化全县发展战略规划的约束和导向作用。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提高相机抉择水平,增强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2)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强化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生态补偿机制和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等职责。

4.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加强对一二三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做深做细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推动科技创新的重心转向经济建设。加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转移,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广大科技人员投身创新创业的动力。

5.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中央授权的地方金融行业的监管,强化对辖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规范经营范围,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6.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完善地方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中央储备与地方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7.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地方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8.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三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县发展和改革局与行业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方面的职责分工。(1)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修订政府投资审核范围、标准。(2)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履行县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和备案职责,发展和改革局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共同加强项目实施和监管。(3)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县本级政府投资综合管理工作。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提出本行业发展建设需求,执行经县政府同意后下达的县本级基建投资计划,加强项目实施和监管。

2.县发展和改革局与有关部门在规划方面的职责分工。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分管领域内的县级专项规划,并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报县发展和改革局统筹协调后予以立项。对需要安排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要征求县发展和改革局意见。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有关县级专项规划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上报县政府批准的规划,有关部门须征求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意见或与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上报。

3.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县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县商务局负责在县发展和改革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2)县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指导目录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局拟订并联合发布。

4.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分工。需报国务院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省(市)政府或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申报和管理。需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厅(局)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项目,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申报和管理。(2)企业技术中心管理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上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相关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县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认定。

5.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6.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县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行业间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生产要素的运输综合平衡与调节,协调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

7.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中介组织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研究提出中介组织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促进和规范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介组织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8.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工作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协调PPP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PPP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并适时发布和组织推介,组织开展PPP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县财政局负责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落实省、市、县财政有关奖补政策,对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

9.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县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我县救灾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我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我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10.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县储备粮承储企业的职责分工。县储备粮承储企业负责承储的县级储备粮的经营管理,对其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依法对县储备粮承储企业承储的县级储备粮政策执行和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

(三十六)安全职责。

1、负责全县的石油、天然气(不含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的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2、负责依法整顿全县煤炭生产秩序和经营秩序。

3、负责协调指导全县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4、监督管理粮库、粮油加工企业及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

(三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辽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领导简介

辽阳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辽阳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辽阳政务服务网根据辽宁省统一标准规范要求,统一门户采用一套统一的设计模板,目前已经实现了省、市、县三级统一,按照省统一标准进行设计和部署。 以“我”中心,实现我要“查、看、问、办、评”,连接省、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一张网”门户网站,提供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查询、咨询投诉、办件统计等相关服务。。。
辽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咨询电话:0419-2122325,:0419--2141921

办公地址: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 邮政编码:111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辽阳县人民政府
辽阳县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419)12345,0419-7777129(办公室)

办公地址:辽阳县首山镇人民街88号。 邮政编码:1112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辽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辽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19-7174066

办公地址: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 首山镇兴隆大街14-1便民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辽阳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