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根据省、市、县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制定高新园区中远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产业发展规划和生态绿色保护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新园区规划管理工作,编制高新园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按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县政府授权范围,履行有关审批职能。
三、负责高新园区的项目招商、科技人才引进。负责建设期间的企业管理服务。负责涉及高新园区各项数据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负责高新园区土地征迁、供地计划的制定和征迁等资金保障工作。负责高新园区土地出让工作。负责已出让土地相关管理工作。
五、负责高新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高新园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职责分工。高新园区范围内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三改一拆、坟墓迁移、杆线迁移、社会管理、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职责,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政府(办事处)负责,高新园区做好政策调研制定和业务指导工作。
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会务、机要、保密、信访维稳、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要工作和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及领导重要批示件的督办工作。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督查考核、组织人事、结对帮扶、群团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内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