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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绍兴市委和市委关于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起草经济和信息化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行业规划、计划、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
(二)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拟订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贯彻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小微企业园等平台建设。
(四)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管理工作,做好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实施。推进智能制造。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小企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五)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动企业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指导协调有关产学研合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军民融合。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推动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融合,推进军民结合产业发展。
(六)牵头推进绿色制造工程。组织拟订并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指导工业节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组织拟订并实施服务型制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指导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发展。
(八)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组织拟订并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负责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培育发展和推广应用,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指导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协调推进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九)组织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推进社会信息化、智慧城市建设。协调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指导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推进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和材料工业发展。推动重大装备国产化,培育和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医药、厨具、电机等产业。
(十一)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牵头推进企业减负降本,组织协调服务企业的重大活动。指导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创新管理。
(十二)负责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指导和综合协调,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等服务。开展中小企业梯度培育。
(十三)贯彻执行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全市盐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措施政策。完善食盐专营制度,加强全市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管理和生产批发区域管理。负责全市食盐储备体系建设,牵头协调处置全市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牵头工业盐生产、销售企业的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工业盐生产和销售企业建立、保存完整的生产销售记录。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做好食盐专营企业生产、批发环节的食盐质量安全管理。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经济运行科、投资审批科、科技信息科、行业管理科、企业发展科(挂中小企业科牌子)、资源保障科、嵊州市经济信息教育中心、嵊州市经济和信息化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75-85160029
办公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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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令时: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嵊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机构负责人 劳力锋机构职能: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综治、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宣传、督查、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资金核算,承担机关资产核算、处置报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