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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开发委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人力资源处、计划财务处、经济发展处、招商处、建设处、人才科技处。
开发委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开发区规划管理范围内党中央、省委、绍兴市委和市委关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决议。
(二)牵头编制、报批及组织实施开发区规划管理范围内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牵头负责开发区规划管理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
(三)负责拟订开发区规划管理范围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开发区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推进开发区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落实国家、省、绍兴市和市有关扶持政策。
(四)协调开发区规划管理范围内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要素分配。拟订开发区产业准入标准,负责产业发展项目的准入管理、重大项目的申报和管理。
(五)负责开发区规划管理范围内招商引资、人才科技引进、企业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涉及开发区各项数据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六)牵头负责开发区规划管理范围内土地征收、供地计划的制定和征迁等资金保障工作。负责开发区规划管理范围内土地出让工作。负责土地出让后相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开发区规划管理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八)根据授权负责有关国有企业管理。
(九)负责开发区规划管理范围内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575-80727031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浣东街道暨东路5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负责人 褚科元机构地址 诸暨市文种南路18号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联系电话 0575-80701588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宣传、信访、政策调研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