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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诸暨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委办〔2019〕30号),我局共有内设机构三个,分别为:办公室(挂党建室牌子)、综合业务科、监督管理科(挂智慧医保科、内部审计科牌子)。直属事业单位两个: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
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绍兴市委和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和规划。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三)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四)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指导监督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工作。
(六)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深化全市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推进全市统一的“智慧医保”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提高医保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实现医保资金可负担、能持续。
(十)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咨询电话:0575-89115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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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00(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每年7月1日—9月15日,执行夏令时间,工作日下午办公时间为14:00—17:30)
咨询电话:0575-80727031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浣东街道暨东路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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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诸暨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挂党建室牌子)机构负责人 周媛媛机构地址 福门新村19幢302室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7:00(工作日)联系电话 057587593817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新闻宣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