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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统筹抓好辖区内相关事业单位、村、行业企业和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三)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推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落实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措施,推进农村产业深度融合,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抓好基础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繁荣发展。
(五)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六)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为党政综合办、党建综合办、村镇建设办、社会事业办、农业农村工作办、政法综治办、财政办、工业商贸办等。
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人民政府办公地址:丁宅乡夏溪路8号。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每年5月1日~9月30日,执行夏令时间,法定工作日下午办公时间为14:00~17:00)。丁宅乡人民政府内设机构为党政综合办、党建综合办、村镇建设办、社会事业办、农业农村工作办、政法综治办、财政办、工业商贸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