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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综管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开发区社会管理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杭州湾片区的经济发展、企业科技人才服务、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社会事务、民生保障、征地拆迁和党的建设等职责,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统筹抓好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抓好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二)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根据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规划,负责编制辖区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绿色保护规划,并制定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科技创新、人才引进、金融保险、上市、外经外贸和服务业发展等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综合及各类专业统计调查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的环境综合治理保护、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管理、维修、养护和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土地的收储、管理及政策处理等用地保障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民政、教育、体育、文化、精神文明、卫生健康、人口管理、人民武装等领域相关政策,做好新居民管理、社区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九)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十)负责海涂生态保护和海涂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负责海塘工程管理及防汛、防潮、防台等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聚焦“属地管理”工作定位,强化经济发展服务职能,为企业改造提升、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等提供优质服务;强化安全环保监督职能,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推进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建设,健全安全环保智慧监管平台,加快推进绿色、安全发展;强化社会民生发展职能,为企业和新居民提供健全完善的文化教育、卫生健康等服务体系和生态宜居的生活环境。
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综合科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批示件、重点事项落实的督办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考核管理和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