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推进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规划建议、部署督察等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指导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政策建议。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开展普法宣传、依法治理、法治创建、调解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推进全区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七)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监督规范化建设、监督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机关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复议科、应诉协调科、社区矫正管理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工作管理科、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调解指导科、公共法律服务科,下设21个司法所。另有下属事业单位上虞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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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司法局办公室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作公开电话: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夏季14:30-17:30)岗位责任人: 阮伟娟科(处)室地址: 上虞区行政中心7号楼4楼(市民大道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