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
(三)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公平竞争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 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指导龙港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 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负责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会商和明 码标价的材料受理、价格会商和备案登记。参与制定商品交 易市场发展规划并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规范商品 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 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 活动。依法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一般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 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四)负责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实施疫苗监管。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开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推进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十五)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开展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推进医疗器械安全信用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十六)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开展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推进化妆品安全信用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 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十八)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九)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龙港市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 革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承担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规范市场监管 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 案件。
(二十)指导社区做好市场监管有关业务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
1. 深化简政放权。突出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 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改革市场主体准入、退出等制度,深化“涉企证照通办”,统筹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证照联办”等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 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宽松便利的市场环境。
2. 转变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基础上,推进分类监管。对新产业、 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突出或者公众关注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等特殊领域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价格举报专线,实行统一受理承办。着力创新监管手段,注重依据标准监管,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数字监管,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标准为指引、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监管到位。
3. 优化基层治理。按照落实龙港市委、市政府有关推进基层治理改革的决策部署,创新扁平化基层管理机制,积极推动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围绕“便民”、“高效”原则,大力推进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合理下沉。
4. 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社会共治,大力推进全主体、全链条、全品种监管, 不断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安全、化妆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和风险点位排查,及时有效掌握苗头性问题,消除风险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全力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5. 推进放心消费。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打击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坚决破除阻碍市场活力发挥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深入整治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市市场秩序持续良好。全面推行线上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 有序推进放心消费工作,加快构建并不断巩固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6. 推动优质发展。统筹推进标准强市、质量强市、品牌强市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广泛推行质量认证,强化知识产权创造、 运用和保护,不断打响“品字标”品牌。整合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中的要素资源,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业态模式发展,积极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咨询电话:0577-89660109传真0577-89660118
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49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责任人 王德渺联系方式 59960687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规划。负责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和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担文秘、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信访、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保卫、应急管理、会务、后勤保障、罚没物资管理等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